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国银行代发工资的内部监管要求,我校通过中行卡发放工资的在职教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需要向中行提供规定格式的身份证复印件。
为了不影响教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请校内各单位收集在职教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注明“仅用于办理中行代发工资业务”字样,此字样注意请勿遮盖身份证号和姓名。
2024年4月19日(周五)前,由各单位(学院)将身份证复印件收集后统一报送财务处会计科(尚勤楼311办公室)。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3566032
财 务 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