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审计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财办库〔2017〕45号)、《宝鸡文理学院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宝文理院财字〔2011〕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进一步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报销业务按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教职工报销费用转入个人公务卡。
二、为确保公务卡结算方式顺利进行,通过财务网上报账系统和自助投递机进行报销的教职工,务必维护个人公务卡信息(见图1);若对私支付,“卡类型-银行/消费信息”下拉选择“公务卡”(见图2)。
图1 公务卡信息维护
图2 支付方式选择
三、请校内各单位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教职工对公务卡结算重要性的认识。未持有公务卡或公务卡不能正常使用的教职工,请尽快前往中国银行宝鸡文理学院支行办理和激活公务卡,以免影响个人日常报销。
财务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