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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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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报销注意事项
2017年06月10日 13:57     (点击: )

经费使用要坚持真实性和相关性原则,真实性指真事、真发票,相关性指经费使用与办理业务是相关联的。

一、办公费

购置办公用品,要附购物清单,要有验收人和经手人签字。超过1000元,应转账支付,确实不能转账的,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时附刷卡小票。

办公费中不能购置烟、酒、茶叶。在大型超市购置办公用品,要附机打的购物小票。禁止以购置办公用品的名义办理购物卡。

二、差旅费和学术交流费

在差旅费使用中,要注意:

1、超标准住宿及乘坐交通工具问题。

2、在出差和学术交流时,不得借道旅游或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考察活动。

三、公务接待费

严格遵守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条件,不得超标准和超陪同人数接待,接待时不得购置香烟,午餐不能喝酒,酒必须是本地酒。

四、会议费

按照陕西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我们学校的会议属于4类会议,参加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时间不超过2天,每人每天吃、住、交通及其它费用不超过350元,并且要列入上级批准的会议费预算中。

学术会议可以不受时间限制。

五、交通费(公务用车费)

切忌公车私用,现行政策中,公务用车费和业务费中不允许列支私车家车燃油费,以防私车公养,公务用车费中可以报销出租车票,但要注意机打车票号码不能相连。

六、各类业务费中列支人员经费问题

按照现行政策,事业编制的职工,适用于《公务员法》,不得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国家规定的津补贴之外发放加班费、补助、劳务费等人员经费;人事代理和合同制职工,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可以发放加班费。学校组织的面向社会的考试,有收取报名费的(比如英语四六级考试等),可以列支监考费;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可以支付面试费等;各类评审活动,可以支付评审费,我校规定每天不超过200元。质量工程建设费中,不得列支人员经费。

七、其它

(一)发放给学生的费用,必须通过银行卡或者饭卡,发放到学生本人。

(二)外聘教师课时劳务费,必须通过银行卡发放,不得代领。

八、规范各类收费行为,杜绝“小金库”

(一)面向学生的收费,按性质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控制,要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各学院不得以补考、重修等名义向学生收费。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代办费(体检、军训服装、教材等)按国家限定的项目和招标价格收取。

(二)部门创收、资产出租、出借等经营性收入实行统收统支,所有收入全额上交规定账户,不得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薄的各类资金)。

财务处

201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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