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审计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进一步推进陕西省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凡是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应优先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商户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经财务处与经办银行联系,为尚未办理的职工统一办理公务卡。10月30日前,请各单位统计本单位需办理公务卡数量并在财务处(服务楼313室)领取“公务卡申请表”,11月10日前将“公务卡申请表”、统计表及个人信息资料报送财务处综合科。
联系人:卢小琴 电话:3569036
需收集的个人信息资料有:
1.公务卡申请表(个人签名处必须是申请人本人签名)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个人正面照片(打印于A4纸上)
实行公务卡结算,是国家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财政财务监管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和配合,为学校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财务处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