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务工作计划,学校近期将启动2019年部门经费预算方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报要求
紧密围绕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各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讲求效益”的预算原则,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积极稳妥、从严从紧编制2019年部门经费预算;各单位应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支出,合理统筹资金,量力而行,量财办事,把有限的财力用到学校急需的事业上,确保学校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预算编制范围及内容
2019年,部门经费预算分为“专项建设项目”和“正常维持项目”两类。
(一)专项建设项目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精神,2019年计划实施的设备购置、后勤维修改造、图书及电子资源等政府采购方面的“专项建设项目”,经相关职能部门申报,按照学校规定程序研究确定后,已上报上级部门审批,本次不再申报。
(二)正常维持项目
1、预算申报材料包括:2019年部门经费申报表、教学单位实习经费申报表及相关预算说明材料等。科研项目、教学改革项目,应提供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书或申报书。
2、经费预算要按照工作任务的具体项目进行申报,项目名称、内容、申报金额及理由等各要素必须填报明确。
3、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文件精神,对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实行零增长。
4、学科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等政策性项目预算分别由学科建设处、科技处和社科处等职能部门申报,实际下达预算时划拨至二级学院。
5、2019年部门经费预算,“办公及业务费”、“差旅费”、“用车费”和“公务接待费”,以及教学单位的“教学质量管理费”、“学生及党建工作经费”和“教职工党建工作经费”,各单位均不用单独申报。以上项目的经费预算,学校根据各单位的职工人数、学生规模和相关政策统一编制。
三、报送时间和要求
(一)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及时安排专人编报,于2018年10月29月前将本单位预算报送财务处计划管理科。
(二)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新校区:服务楼315室,3569306
电子邮箱:306389812@qq.com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需将预算材料及电子版一同上报,报送的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分管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字。
(四)各单位申报预算仅为建议数,实际经费经有关会议审定后,以2019年部门经费预算方案下达数为准。
附件:1.教学单位(①2019年教学单位经费申报表、②2019年教学单位实习经费申报表)
2.党政部门(①2019年党政部门经费申报表、②2019年基建、工会项目经费申报表)
财务处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