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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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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清理教职工借款的通知
2022年05月27日 11:00     (点击: )

校内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学校巡视整改落实暨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往来款项核算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现对学校各类借款进行全面清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借款清理为巡视整改落实暨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务必通知并督促借款经办人按期清还借款,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为截至2022年1月31日前的各类借款,包括实习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费、材料购置、设备购置及工程款等各类借款。

三、清理时限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宝鸡文理学院经济责任制(试行)》等文件要求,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办理借款冲账手续,除特殊业务外,原则上借款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对于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借款,请于2022年6月24日前完成借款冲账手续。

四、还款方式

(一)凭票冲账:将原借款开回的发票报账冲销借款。

(二)退款冲账:未取得发票以及未使用的借款,应前往财务处会计科刷卡(微信、支付宝均可)交回款项。

五、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此次清理借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借款清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督促本单位教职工及时清理借款。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清理借款的,借款人须于2022年6月23日前出具《未清理借款回执单》(见附件),说明无法及时还款原因,并承诺还款具体时间。《未清理借款回执单》需借款人签字确认,由所借款项归口的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报送财务处会计科备案。

(三)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暂停该项目收支;同时,自2022年7月起,财务处将从借款人工资中采取逐月扣工资的方式偿还个人借款,直至借款清偿完毕。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未清理借款明细表由具体人员送至各单位办公室。

(二)清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3566032

地址:高新校区服务楼311室

附件:未清理借款回执单

财务处

2022年5月26日

附件【附件:未清理借款回执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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