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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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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学期财务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03月14日 16:21     (点击: )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新学期财务服务工作,现将财务报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账时间

(一)自3月14日(周二)起,正式开始办理各项经费的报销业务。

(二)工作日财务报销安排

1.每周一、二、四、五全天及周三上午,办理报账业务;

2.每周三下午业务学习,每月末最后两个工作日账务核对,不办理报账业务。

(三)网上劳务申报时间

发放给校内人员:申报期为每月发放工资后至25日

发放给校外人员:申报期为每月1日至25日

二、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加强财务票据管理的规定》(宝文理院财字〔2017〕2号),超过两年(以发票出票日为准)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请大家按要求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2.财务网上报销系统、自助投单机暂未开放,具体使用时间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23年3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财务知识宣讲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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