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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年03月09日 20:21     (点击: )

宝文理院科字〔2018〕3号

校内各单位:

《宝鸡文理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使用管理办法》已在2018年1月20日学校校务会议上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使用管理办法》


宝鸡文理学院

2018年3月9日


宝鸡文理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科研经费中间接费用的管理,充分调动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号)和陕西省的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是间接费用统筹管理和使用的责任主体,并以直接提取方式将间接费用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间接费用管理采取分类核定、比例控制、统筹安排、考核分配、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间接费用是指科研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管理费,绩效支出,以及其他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间接费用支出分类:

1.科研管理费:用于组织项目申报、前期论证、执行、结题等所发生的各类科研管理费的补助支出。

2.科研绩效支出:用于体现、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3.科研条件占用费:用于使用学校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图书资料购置、网络信息建设,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实验平台建设等费用的补助支出。

第五条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实行总额控制。具体为:500万元及以下为20%,500万元~1000万元为13%;超过1000万元为10%。具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间接费用以基金委下达的间接费用为准。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为:总经费为50万元及以下时为30%,总经费为50万元~500万元时为20%,总经费超过500万元时为13%。

省、市、厅、局级科研项目及其他项目没有间接费用要求时只设直接费用和管理费,有间接费用要求时按要求核定间接费用,横向项目不设间接费用。

第六条间接费用预算

间接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并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处审核批准。

1.科研管理费的预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费从间接费用中提取,计提比例为项目直接经费的5%。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管理费从间接费用中提取,计提比例为间接费用的8%。

省、市、厅、局级科研项目无间接费用,管理费按总经费的5%计提;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费按照总经费的3%计提。

2.科研绩效支出的预算

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科研经费管理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绩效支出为间接费用的70%,国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绩效支出为间接费用的90%。省、市、厅、局级及其他科研项目没有间接费用要求时不设绩效支出,有间接费用要求时按照要求核定间接费用及其中的绩效支出部分。

3.科研条件占用费的预算

间接费用扣除科研管理费和科研绩效支出部分即为科研条件占用费。

第七条间接费用的使用

1.科研管理费

科研管理费在间接费用中优先足额列支,科研经费到账时由科研管理部门凭到账费用核算单一次性提取;管理费由科研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统筹使用。

2.科研绩效支出

科研绩效支出按实际批复预算及规定比例执行,由科研管理部门出具到账费用核算单,经财务处审核后拨付项目负责人所在课题组。科研绩效支出仅用于支付学校在岗实际参加项目研究人员的科研津贴。项目负责人提出绩效发放申请,明确发放方案,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经财务处发放。

绩效支出按到账费用的计提比例发放,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发放绩效支出总额的60%;项目顺利通过结题验收,发放剩余部分,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不予发放。

3.科研条件占用费

科研条件占用费在科研经费到账时由科研管理部门开具到账费用核算单并一次性提取。目前我校所有科研项目的条件占用费均由学校费用支出,因此,各种纵向项目的科研条件占用费收归学校财务,统筹使用。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上一条: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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