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第二税务分局郑奇科长一行三人,就2024年度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来校进行专项指导与交流。财务处相关负责同志及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

座谈中,税务分局工作人员就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作了解读。并针对实际填报过程中常见的误区和易错点结合实际案例做了重点说明,双方围绕教职工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展开深入交流。税务人员就父母子女教育信息填写、首套住房认定、租房情况核实、大病医疗和继续教育扣除的适用情形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致讲解。
此次指导交流进一步深化了学校与税务机关的联系,为学校更好落实个税政策,规范涉税业务管理提供有力支持。下一步,财务处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个税公共服务水平,持续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为教职工提供更加精准、有效、便捷的服务。(文、图/梁云鹏 审核/俱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