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推进信息化建设,现将新学期财务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账时间
(一)自3月1日(周五)起,开始办理各项经费的报销业务。
(二)工作日财务报销安排
1.每周一、二、四、五全天及周三上午,办理报销业务;
2.每周三下午业务学习,不办理报销业务;
3.每月末最后两个工作日账务核对,不办理报销业务。
(三)增值税开票业务
横向科研项目等开票时间如下:
1.每月1日至工资发放当日,以及月末最后两个工作日,因税务申报和账务核对,不办理开票业务;
2.除以上时间外,其他工作日上午办理开票业务。
联系人:赵红 联系电话:3566226
(四)网上劳务申报时间
1.发放给校内人员:申报期为每月发放工资后至25日
2.发放给校外人员:申报期为每月1日至25日
当月申报的劳务,务必于当月提交至财务处会计科。
二、网上报账系统和自助投递机
2023年10月9日,财务处正式启用网上报账系统和自助投递机,会计科报账大厅停止线下接单,详见校园网发布的《关于正式启用网上报账系统和自助投递机的通知》https://www.bjwlxy.cn/nr.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31&wbnewsid=33077。
三、注意事项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资金支付要求,所有报销业务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教职工报销费用转入个人公务卡。通过财务网上报账系统进行报销时,务必完善个人公务卡信息。
财务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