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新学期财务服务工作,现将财务报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账时间
(一)自3月14日(周二)起,正式开始办理各项经费的报销业务。
(二)工作日财务报销安排
1.每周一、二、四、五全天及周三上午,办理报账业务;
2.每周三下午业务学习,每月末最后两个工作日账务核对,不办理报账业务。
(三)网上劳务申报时间
发放给校内人员:申报期为每月发放工资后至25日
发放给校外人员:申报期为每月1日至25日
二、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加强财务票据管理的规定》(宝文理院财字〔2017〕2号),超过两年(以发票出票日为准)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请大家按要求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2.财务网上报销系统、自助投单机暂未开放,具体使用时间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23年3月13日